建设工程安全评估合同样板

建设工程安全评估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合同)

称:XXXXXX安全评估

点:佛山市xx    

证书等级:岩土工程甲级

人:xxxxxxx有限公司

人:xxx地质工程勘察院

期:0一

发包人:     xxxxxxx有限公司        

评估人    xxx地质工程勘察院      

发包人委托评估人承担XXXXXX安全评估工程,工程地点为佛山市xxx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2 相关检测、监测结果

2.3 评估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 15-60-2008);

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03);

4、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5、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56-2001);

6、其它设计所需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3 双方来往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据行业特点填写)

工程为项目范围内三段边坡工程的评估

第五条 发包人向评估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向评估人提交以下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纸质及电子文档

\

2

用地红线图

1

纸质及电子文档

\

3

建筑总平面图

1

纸质及电子文档

\

4

项目周边管线图

1

纸质及电子文档

\

   

第六条 评估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发包人提交完第五条所列资料后十五个日历天内,评估人向发包人提交《XXXXXX安全评估报告》一式份(电子文档一份)。

第七条  费用

1、本合同评估收费为xx600(大写:xx陆佰)元人民币,评估费在评估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2、评估费不含评审费用,如需评审,评审工作由发包方组织,费用发包方承担。我院积极配合参与评审工作,负责评估报告的介绍和解疑,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修改,确保通过评审,形成并提交作为施工依据和向相关行政部门报批的最终成果。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估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评估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日历天内,评估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评估报告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日历天以上时,评估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间。

8.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评估人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评估人所耗工作量向评估人支付返工费,返工费由双方协商。

8.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评估人开始评估工作的,发包人只根据评估人完成设计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8.1.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评估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评估人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评估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1.5 发包人要求评估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评估报告时,须征得评估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1.6 发包人应为评估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1.7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8.2 评估人责任

8.2.1 评估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评估报告(出现8.1.18.1.2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评估报告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评估报告的质量负责。

8.2.2 评估报告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8.2.3 由于评估人原因,延误了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评估费的千分之二,并同时相应顺延支付评估费。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评估费的调整

9.1评估人提供评估报告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3_天向评估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评估人有权拒绝变更;评估人接通知后于_3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评估报告,发包人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_3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评估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第_5_天自行生效。

9.2工程变更评估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起诉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评估人派专人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具体数额双方协商。

12.2若发包人要求评估人提供施工现场与评估人有关的技术服务,评估人须立刻派评估人员至工程现场,同时所发生一切相关费用由评估人负责。

   12.3 发包人委托评估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持份。

12.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评估人名称:x

xxxxxxx有限公司                       xx地质工程勘察院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2016                 签定日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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