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文华站xxxx大厦公用开关站
G02xxxx放一回路10KV 电缆
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合同
发包方:佛山市xxxx
承包方:广州市xxxx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签约时间:年 月
发包方(甲方):佛山市xxxx
承包方(乙方):广州市xxxx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磋商,现甲方将文华站xxxx大厦公用开关站G02xxxx放一回路10KV电缆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项目委托乙方测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协作配合,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与具体内容: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此地块位于文华中路,由文华站xxxx大厦公用开关站G02xxxx放一回路10KV电缆改造工程线路20米范围内地下管线数据,原则上道路及街巷两侧的分支管线测至第一排建筑物,但对穿越上述非普查区的主干线不能中断,以保持主干管线的连续性。
1.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勘察要求及国家相关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
2. 乙方根据甲方分配提供的地块范围内进行勘探,另根据技术规定在地块范围边线上视不同情况需外延约10-20米进行管线探测(同样算探测工程量)。
第二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序号 | 标准等级 |
1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国标 |
2 | 《城市测量规范》 | CJJ8-99 | 部标 |
3 |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 CJJ61-2003 | 部标 |
4 |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 GB/T7929-95 | 国标 |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当地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三条 探测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本合同管线探测费用为综合管线单价为 xx800 元人民币总包。以上收费为承包方完成本合同地形测量及管线探测的综合总包干费,包括为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探测费用、后续服务费、人工费、资料费、材料费、交通食宿、税金、保险、利润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其他任何名目向发包方收取其他费用或款项,发包方也不报销的承包方实际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探测费等价款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乙方完成地下管线探测向甲方提交探测报告及其他探测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100%的工程款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相关提出技术要求。甲方提交上述资料文件不完整,必须尽快补齐,但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或赔偿费用。
2.应当负责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但不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等有关费用及外业作业的安全工作。
3.协助乙方作现场相关施工协调工作。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自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须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于第二日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保证能根据合同要求以有效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探测工作,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管线工程探测的人员需为具备专业能力的专业人员。
3.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间只存在委托探测、服务关系,不成立任何劳动聘用、劳务、雇佣关系。乙方对其自身及聘用人员的安全意外、事故负责,一切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外业作业期间及内业工作中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
4.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
5.特别明确:乙方保证探测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探测成果质量合格,若探测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有义务进行整改重测。
第六条 本探测项目完成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0个工作日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扣罚2‰的工程款(总数不超工程款总额)。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探测资料,包括本合同探测项目的探测报告、综合管线图、地下管线数据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如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需偿付乙方一万元违约金,如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反之,如因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乙方需偿付甲方一万元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付款要求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用,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探测费,应按延续天数和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直至甲方合格通过。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包括电子文件),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漏,否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可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及探测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佛山市xx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承包方(盖章):广州市xxxx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长xx公司xx支行
银行帐号:800xx0
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 签订于广东省佛山市。